近年来,误伤农业无人机的蟹塘使用给种植户们带来了不少便利,但同时,遭邻责任无人机喷洒农药作业也会发生“误伤”。田无近日,人机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蟹塘受损而引发的喷洒携程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朱某在泰兴某镇承包了两块蟹塘,农药顾某在其中北侧一块蟹塘的误伤东侧承包了一块稻田。2022年4月的蟹塘一天,该地区风向为北到东北风,遭邻责任风力为4到5级,田无风速7—10m/s。人机当天,喷洒夸克顾某使用无人机对其承包的农药稻田喷洒含菊酯成分的农药。后朱某发现其承包的误伤两处蟹塘里均出现蟹苗死亡现象,于是报了警。
次日,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案涉北侧蟹塘进行采样,但未对南侧蟹塘采样。汽车之家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顾某赔偿因喷洒农药造成的损失50多万元。经法院委托鉴定,北侧蟹塘采样蟹苗中检测出菊酯等农药成分。
据介绍,因朱某仅提供了与顾某喷洒农药较近蟹塘的蟹苗样本申请鉴定,而较远一处的蟹塘未能及时保留受损蟹苗样本,进而导致认定该处蟹塘受损与顾某喷洒农药之间的关联性难度加大。
经多次现场勘验、卫星测距并结合当天风向数据,在咨询物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法院最终认定顾某无人机喷洒农药的行为与朱某两处蟹塘受损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在认定具体损失时,根据南北两个蟹塘的因果关系参与度以及相关支出情况,结合《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如皋法院据此一审判决被告顾某赔偿原告朱某损失11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顾某已实际履行完毕。
法官表示,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无人机喷洒农药被广泛运用于农业生产中。作为农田承包户,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时,应当预先了解作业当天的风向、风速,注意喷洒范围,提前告知周边承包户做好预防措施。作为一般养殖户或者承包户,应当在损失发生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通讯员 陆兰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李海慧